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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答疑----落实人员
2026-06-17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答疑----落实人员

问:如何落实人员。

落实人员就是使用单位需要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首先强调,无论使用单位特种设备数量有多少,哪怕一台,也必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今年5.1以后执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新规不分专职和兼职安全员,也没有外聘安全员一说。

74号令重点是抓少数人,责任到人,要求使用单位建立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的三级管理体系。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统筹全局;

安全总监:直接管理,牵头落实;

安全员:具体执行,一线管控。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新规的落地,彻底厘清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分工:主要负责人:三项职责,安全总监:九项职责,安全员:六项职责,具体要求大家可以对照新规逐项对照学习,

问:这三类人具体指的是哪些人?

主要负责人是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实际最高管理者,是指使用单位法人,或者是实际负责人,

2017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要求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负总责”,

新版升级为“全面负责”。

这两个词有什么区别?

“负总责”听起来像是一切责任背在身上,

而“全面负责”更强调建立一个各负其责的管理体系,主要负责人是这个体系的总指挥。

同时,74号令增加了一个硬性指标:

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调度会议。

这就把管理要求落到了具体的行动上。

安全总监:规则明确,安全总监必须是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人员,这从组织架构上保证了这一岗位的权威性。名正言顺,权责对等,但是新规也带来了一些实际问题,

大型企业和医院,设备管理部门一把手正常进不了单位最高管理层,进单位最高管理层副总又不直接管理特种设备,既要满足规范要求,人必须是单位最高管理层,又要便于执行,我们建议任命企业副总为安全总监满足新规要求,同时再任命部门主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人为锅炉安全总监、电梯安全总监等等。。。。。。并且在各自职责中明确管理范围。

企业任命安全总监要确保在用的每一类特种设备至少任命一个安全总监,各类安全总监可以兼任。

安全员:

使用单位要根据在用特种设备种类,配置相应的安全员,如本单位有电梯、压力容器、起重机械,那么就需要配置电梯安全员、压力容器安全员、起重机械安全员,满足74号令要求。

各类安全员可以兼任,单位设备少,安全员就少,那么一个人可以被任命为电梯安全员、压力容器安全员、起重机械安全员,掌握一个原则,新规要求每一台特种设备必须有一个安全员负责,确保责任到人。

对于节能管理人员,单位有锅炉,需要任命节能管理员。

问:安全总监可不可以兼任安全员

可以,法规没有限制安全总监不可以兼任安全员,但是尽量机电和承压类分开。

问:还有一个操作人员如何落实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数量、特性等配备相应的作业人员,并且按照规定持证上岗。

新规增加了使用单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要求,要求使用单位根据在用特种设备逐台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特卫士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