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总监该如何任命?
当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核心思路是紧盯关键人员、压实岗位责任,要求使用单位必须搭建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三级安全管理体系。
三者分工很明确:主要负责人统筹全局、全面负责;安全总监牵头落实、直接管理;安全员扎根一线、具体执行。
关于安全总监的任命要求,现行74号令和新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存在差异。按照74号令,要求每一类特种设备都单独设置安全总监,比如锅炉、电梯、压力容器分别配备专属安全总监,做到一类设备专人管,但文件对任职人员的岗位级别没有限制,这就造成很多企业安全总监岗位设置混乱、人员泛滥。
新版TSG 08-2026规则,从组织架构上强化安全总监的岗位权威,做到权责匹配、名实相符。新规明确:安全总监必须由单位高级管理层中,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的人员担任。总局4月2日线上答疑也进一步说明,中层管理人员不能出任安全总监。
结合实际情况来看,这条要求落地存在不少难题。像大型企业、医院这类单位,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大多不属于高层;而单位里的副总、总工程师等高层人员,又不直接经手特种设备日常管理。为了既符合新规条款,又方便现场落地执行,我们建议实行两级安全总监设置模式:
第一级为单位高层安全总监,由单位副总等高层领导担任,对应原先单位分管特种设备的领导,满足新规 任职级别 要求;
第二级为设备专项安全总监,在基层 按设备类型划分,分别设置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等专项安全总监,由设备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任职,负责对应设备的日常管理。
简单来说,由企业副总担任单位级安全总监,再由部门主管人员兼任各类特种设备专项安全总监,同时在岗位职责里清晰划定各自管理范围。
最后再提醒大家:企业任命安全专项总监时,要保证单位在用的每一类特种设备都有人专管。